他說,許多人都對他說要遇到百分之百相愛的人實在是太少了,所以有七十五分的就可以結婚了。

 

他問我,愛情能妥協嗎?

 

我說,可以,也不可以,這是一種人生態度!有些人沒有看到百分之百喜歡的東西寧可空手而歸(我自己就是)也不願將就一個還算喜歡的。因為我總害怕萬一下一秒就出現我真正想要的,到時該如何呢?所以我總是再三確定這是我最最喜歡的,然後我就要珍惜它/他一輩子!

 

我以為都無所謂對錯,有些人過盡千帆,經驗讓他明白愛情不過是一再重演的故事,反正到最後跟誰過日子都一樣,何必尋尋覓覓?有些人則從來沒有遇見那一百分的情人,自然也無從體會那樣瘋狂的滋味是什麼?所以他們會有這樣的結論,告訴你世界上沒有百分之百的完美伴侶,在適當的時間遇到適當的對象就結婚吧!

 

可是我只能說,如果你深深愛過一個人,如果你曾為一個人奮不顧身過,那麼你如何能屈就一個適當的時間遇到的適當的對象?

 

不是應該是我遇到一個適當的對象,然後那才是適當的時機嗎?也許是三十歲,也許是四十歲,甚至五十歲、六十歲或更多更多……不是嗎?

 

不是嗎?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amyim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