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末連假阿姑來家裡探望老爸,提起她一位親戚離婚的事,她跟老媽兩個人都覺得好可惜啊!嫁那樣好的丈夫,怎麼捨得離婚?

 

       原來他們所謂的好就是讓妻子衣食無缺,要車買車要房買房。之所以會離婚是因為丈夫不解風情(妻子恰恰相反是個喜歡遊山玩水的人),為人龜毛有潔癖,連床鋪都要求要乾乾淨淨,否則就要立刻替換,不能有一點點怠慢。

 

       阿姐忍不住說婚姻不是只有錢而已啊!也許錢能使人一開始感到很幸福,但人不是植物給它澆水施肥就可以了(有些植物甚至還要細心呵護呢!),也不是每個女人都只看錢,你們覺得可惜是因為是局外人,要是換妳每一天每一天過那種日子恐怕早就說再見了!

 

       當然,也有可能因為要離婚總要有理由所以這些都成了理由,但說穿了就是愛情被消磨殆盡了!

 

       愛情是婚姻裡的希望,沒有了盼頭也就不用忍了!

 

       不知道她考慮了多久?但我欽佩她的勇氣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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